8月24日,廣東省財政廳發布《關于省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第20200567號提案答復的函》,其中關于支持國產大型醫用設備推廣應用的提案,經綜合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衛生健康委等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11號)第十三條規定,國產藥品和醫療器械能夠滿足要求的,政府采購項目原則上須采購國產產品,逐步提高公立醫療機構國產設備配置水平。
去年省科技廳會同廣東省衛生健康委、省藥品監管局發布重點領域研發計劃“高端醫療器械”重點專項指南,重點支持突破醫學影像設備、先進治療設備、生物醫用材料及植(介)入器械、體外診斷設備與試劑等領域制約行業創新發展的關鍵技術瓶頸,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設備與器械、核心部件、新型生物材料等,進一步強化廣東省在醫療器械領域的特色和優勢。
積極鼓勵公立醫療器械使用單位優先配置國產自主品牌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逐步提高國產醫用設備配置水平。省科技廳會同省衛生健康委等9個部門聯合出臺《關于促進生物醫藥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鼓勵在粵醫療機構加大對療效確切、質量可控、供應穩定的創新藥品和醫療器械的采購比重。